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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召开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招生工作会议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6-14 18: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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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推动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613日下午,继续教育学院在北校区教学楼一楼多媒体教室召开了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工作会议。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张小嵩、党总支书记王晓、副院长曲光明、孙建飞以及招生办公室、考籍管理科、教学管理科和各校外教学点负责人、招生管理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曲光明主持。


王晓代表学院对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招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要规范开展招生宣传,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三是要严格按照会议安排开展招生工作,抓好全过程管理,不能重招生,轻管理。四是各校外教学点要共同努力做好招生工作,共同维护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声誉。


张小嵩首先对学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情况进行了总结,肯定了校外教学点在招生和管理过程中的成绩和不足,并就2024年招生宣传工作有关要求进行了说明,对招生简章规范性使用、学费收缴、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强调,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准确、完整地理解把握国家有关继续教育政策和要求,严格遵循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招生报名条件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夸大、虚假宣传。二要严格招生宣传工作规矩,严禁点外设点、点中设点,严禁买卖生源;要严格学费收缴工作规矩,按年度缴费注册,严禁代收代缴,严禁提前收取。三要珍惜合作机会,规范办学、规范招生,加强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认真防范办学过程中潜在的系统性风险,维护好学校的办学声誉,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目标,齐心协力共同完成2024年招生工作。


会上,招生办负责人金鑫就《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相应实施办法;并向符合授权校外教学点颁发了2024年招生宣传授权委托书及《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教学管理科科长田方就2024年上半年各校外教学点教学情况进行了通报。

考籍管理科科长马元艺璐就新修订的《陕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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