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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规范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和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9-02 20: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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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教学点:

2023陕西省成人高考工作已于91日正式启动,为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秩序,杜绝违规招生、虚假宣传、代收学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现象,确保本年度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顺利完成,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现就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校外教学点要坚决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各校外教学点招生宣传主体责任

二、各校外教学点要规范开展招生宣传。要使用学校统一印制发放的招生宣传资料,不得自行编撰、印制使用;招生宣传过程中必须向考生明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办学地点、学习方式、毕业(结业)证书类型及教学点信息等关键信息。严禁各校外教学点与任何社会招生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介绍生源、代收学费等活动严禁点外设点等违规行为,严禁虚假宣传、代学替考恶性抢夺买卖生源、搭车收费牟利、变相买卖文凭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三、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持续加强对校外教学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等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管理工作,对违规招生宣传、损害考生利益的校外教学点,一经查实,将给予停止合作办学处理。

 

                         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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