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拟对李健乔等25名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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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28 10:54:04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对李健乔等25名学生做退学处理。自今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6个工作日(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7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5日前以书面文件形式反馈至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岳美英 联系电话:029-33159549
附件:http://img.sntcm.edu.cn/HIWCMjjy/202206/202206281051044.docx
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