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2021年成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2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成员单位,2024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入列国家优质本科高校,2025年获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中西医并重,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科类院校。
学校坚持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传承长安医学,赋能秦药资源,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布局。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优势突出,综合实力在西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黄帝内经》研究、针刺麻醉、方氏头针、中医脑病证治体系等原创首创性成果在国内外享有盛誉。5个学科入选“十四五”全国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学连续两轮入选陕西省“双一流”建设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两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中药学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跃升两个等级,实现历史性突破。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医药类人才的学术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办〔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具体事项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统考科目
学位 类型 |
一级学科 (类别) |
二级学科 (领域) |
统考科目 |
学术 学位 |
中医学 (1005) |
100501 中医基础理论 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 100503 中医医史文献 100504 方剂学 100505 中医诊断学 100506 中医内科学 100507 中医外科学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100509 中医妇科学 100510 中医儿科学 100511 中医五官科学 100512 针灸推拿学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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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 (1006) |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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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1002) |
100201 内科学 100202 儿科学 100204 神经病学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10 外科学 100211 妇产科学 100212 眼科学 100214 肿瘤学 100217 麻醉学 |
英语 医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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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1008)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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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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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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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学位 |
中医 (1057) |
105701 中医内科学 105702 中医外科学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105704 中医妇科学 105705 中医儿科学 105706 中医五官科学 105707 针灸推拿学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105710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
英语 医学综合 |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学术学位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及以上(时间以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为准)。
3.申请学习专业应与学士学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二)申请中医专业学位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取得成绩。
2.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医临床医师。其规范化培训基地须为国家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5.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方式和资格初审
1.预报名:申请人登录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jy.sntcm.edu.cn/),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列表下“学习平台”进入相关报名网站填写信息,并按系统要求如实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版。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为原件的pdf扫描件。材料提交不全、页面内容显示不完整、倒置、模糊不清、信息填写不全者,均不能通过审核。
2.资格初审: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并发布审核结果。申请人可在学校报名网站进行审核结果查询。
(二)网上注册
被录取的申请人根据通知时间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申硕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相关资料填写及上传。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完成全国申硕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包括资格核查、办理申请人照片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信息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并签署《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知晓承诺书》。未采集信息不予注册,逾期不再补采。报名信息一旦确认,不得更改。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2.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2 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 份、学历认证报告打印页2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页2份;
3. 《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1 式3 份;
4. 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携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2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申请人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证明材料2份(证明材料应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领域及规培起止时间);
5. 《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知晓承诺书》(现场发放)
6. 小2寸蓝底纸质照片5张(与上传至“全国申硕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蓝底电子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注意:以上各项材料在现场确认环节需带齐原件进行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不再接受其申请。
四、课程学习
采用集中授课与网络教学相结合方式,具体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五、学习年限
申请人注册入学后,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须在5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核与临床能力考核。若5年内未通过上述全国统一考试,则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若超过最长修业年限(6年),将不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
六、学位申请与授予
1.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通过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课程成绩在有效期内;
3.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药学学术学位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临床医学学术学位者和中医专业学位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申请人应在全部考试合格后的一年内向导师所在学科提交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学科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向学校学位办报备,同意答辩申请后,由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若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授予专业学位之前必须在国家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完成培养方案,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须取得相关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陕中医规范〔2025〕76号)及《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陕中医规范〔2025〕75号)有关规定。
七、学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1.缴纳方式:申请人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习平台”,进入“缴费中心”环节完成网上缴费。
2.费用标准:包括学校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费(不含全国统考)和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费。分两个阶段缴纳: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20000元/人,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缴纳;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含答辩):10000元/人,通过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和全国统考的学生缴纳。
3. 费用如有调整,以学校公示为准。
4.按时完成缴费后,本次申请方可生效。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个人安全须自行负责。
2.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申请人入学后,即可按学位申请要求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不发研究生毕业证。
5.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调整, 本简章依规调整。
九、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1号,陕西中医药大学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33268743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田老师 郭老师
附件:
1.2026同等学力招生简章http://img.sntcm.edu.cn/HIWCMjjy/202606/202606291105047.pdf
2.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http://img.sntcm.edu.cn/HIWCMjjy/202606/202606291105048.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