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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8-28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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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各成人高校:

现将《202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2025 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56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 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 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 以下简称高起本)、 高中起点升专科( 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 以下简 称专升本)三种。

成人高校学习形式分脱产、非脱产两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 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非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 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第三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 人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 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 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 况,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 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遗留问题。

第五条 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由教育部确定考试 时间、颁布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制定评分参考。

第六条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由市( 区)招生考 试机构组织实施,制卷、评卷、录取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 实施。 

 

第二章   

 

第七条 成人   招生  划实           的管理办法,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   站(https //wwwsneeacn/ )和  西  生考 试信  网(https  //wwwsneaccom/)公布经教育部审定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  (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外语语种、教学点、授课  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依此在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招生  计划数由计划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下达,未向社会公布的  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 系统”,准确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和招生计划。

成人高校举办非脱产教育,只能在校本部和已按规定履行过 校外教学点备案手续并经教育部汇总公布的省( 区、市)招生。

各成人高校应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招生专业备案工 作,并在教育部公布的拟招生专业备案范围内安排招生专业。各 专业可举办的学习形式,以教育部审核备案为准。


第三章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 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 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 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 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 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 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 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 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

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 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 口。

5.成人高校学历教育文凭,不能作为各类医学及相关类执业 资格考试的依据。

(六)申报专升本免试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学历证书的退役军人( 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2.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 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 职(专科)毕业生;“三支一扶”含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 计划项目( 以下简称 “振兴计划”)下基层连续服务期满三年,考 核合格的从医、从教、从事农技人员。

以上免试人员应选报陕西省内成人高校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 志愿。

第九条 在陕西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 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 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 名。

第十条 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市( 区)或居住证申领市( 区)报 名并参加考试。 陕西户籍考生在户籍所在市( 区)报名并参加考 试,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市( 区)报名并参加考试。在 本省和外省同时报名(含免试)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在 本省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所缴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及确认、网上缴费的 方式进行。所有参加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 手续。

各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统一的报考资格审核实施细 则,各市( 区)报名点要按照细则认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严格 执行考生在户籍市( 区)或居住证申领市( 区)报考的规定。各 市( 区)和各高校要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办学点大规模组织不具 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注册及照片验证

时间:9  4   8  00  9  8   8  00

   西            https   : //www  sneea  cn/    西         https    //wwwsneaccom/),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通过手机 验证码完成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认真复核, 确认后提交。 已被注册过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不能重复注册。考 生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页面,上传本人近 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 子、头巾、发带、墨镜;上传照片须与本人形象相符,能反映本 人特征;照片文件不大于 50K ,格式为 JPG/JPEG(如照片过大, 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 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系统提示。

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上传的证件照进行合规检查及身份验 证,考生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验证结果。验证未通过的,按 要求重新上传本人证件照;验证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 息、上传资料。

2.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

时间:9  4   8  00  9  8   18  00

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了解报名规定、要求和流程等, 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照规定上传材料。

 1 )报名信息必须由本人填写,确保填写和上传资料信息 准确无误。如因信息有误、弄虚作假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2)报考专升本、高起专的考生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报考 高起本的考生可填报三个高起本院校志愿,第四、五志愿可兼报 相同科类的高起专院校。志愿表中设有 “愿服从相同科类专业调 ”栏,愿服从者填 “是”,不愿服从者填 “否”。

3 )上传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陕西户籍考生上传户口簿照片(或扫描件), 口簿上传第

1 页(含户主姓名、住址、发证机关名称及印章等信息)及“常住 人口登记卡”本人页;非陕西户籍考生上传居住证正、反面照片 (或扫描件),同时还应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或扫描件);未满 18周岁(2007 12  31  日后出生)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须上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 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照片(或扫描件),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 格审核。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预防医学、 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 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含乡村医生执业证 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证书照片(或 扫描件)。

报考护理类专业考生,须上传本人执业护士证书照片(或 扫描件)。

免试生。退役军人上传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下基层服务考生上传国家及地方 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振 兴计划”项目的考生上传市级振兴办出具的《陕西省振兴计划服 务项目考核证明》;优秀运动员上传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优 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其它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上传获奖证书及表彰证明资料照 片(或扫描件)。

符合照顾政策(照顾类型详见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的考生 须上传有关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文件;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 退伍军人事务办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优秀运动员提供经省体育 局人事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证书类图片须有持证人照片、证书编号和签发单位盖章页。 上传照片、扫描件应为 JPG/JPEG格式,照片或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最大不得超过 2M

4)网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待网上审核。

考生应对本人上传的照片、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证书 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因不符合报名条件造成取消考试或录取资 格、录取后无法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审核及确认

时间:9  4   8  00  9  9   18  00

各报名点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网上审核,考生进行网上信息 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正报名信息、 上传相应资料,或根据报名点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料到 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系统生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考生信息核对无误、确认提交后不能修改,网上审核和信息确认 环节完成。

各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免试和照顾类考生名单前,应采取

线下方式,完成对免试及照顾类考生相关证书材料原件的审核。

(三)网上缴费

时间:9  4   8  00  9  10   18  00

报名审核通过、完成信息确认的考生,登录报名网页进行缴 费。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办理。

第十一条 各市( 区)报名点负责本报名点考生的信息审核确 认工作。考生报名资格原则上由报名点统一进行网上审核,资格 存疑考生须根据报名点要求到现场审核。

现场信息审核及确认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为:

1.各报名点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资审通过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检 查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相关内容、签名等并交回报名点。

3.信息有错误的考生须交回确认表,由报名点重置考生状态, 考生自行上网修改信息后,再进行现场确认。

各报名点要按照  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提示 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各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核查、汇总本市( 区)考生报 名信息,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点、考场和座位(标准试场 30), 打印试场照片存根和试场编排表。

9 25 日前,各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将《2025年陕西省成 人高校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2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 名情况统计表》《202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及照顾类考生名单》等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报名信息的采集、报送和修改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 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 号)。

考生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制作,随试题下发。

第十二条 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市( 区)及报名点要向社会公开咨询及申诉电话、 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各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开招 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及咨询申诉渠道。

 二)免试和照顾类考生名单9 月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 网进行公示。考生因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当年考试及录 取资格; 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申诉渠道如下:

电话:0298522172685221782

邮政编码:710068

通信地址: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西安市含光北路 40 号)

第十三条 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照片、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如 信息有误,须在 10  17  12 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选定 的报名点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 “照片”“姓名” “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第四章   


第十四条 成人高考各科类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 ∶语文、 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简称史地)。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 ∶语文、 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简称理化)。

 二)高起专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 ∶语文、 数学(文)、外语。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 ∶语文、 数学(理)、外语。

 三)专升本

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二)。

5.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 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四)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中的外语,分为英、日、 3 个语种, 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专升本层 次中只设英语一个语种。

 五)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制订的《全 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版)》命题。制卷工作由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成人高考各科目满分值为 150分。高起本、高起专每科目考 试时间为 120分钟,专升本每科目考试时间为 150分钟。

  )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 还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要求另行通 知)。

第十五条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 10  18  日、19   进行。考试时间如下:

(一)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  18 

10  19 

9 0011 00

语文

外语

 

14 3016 30

数学(文)

数学(理)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  18 

10  19 

 

 

 

 

 

9 0011 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 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 3017 00

英语

 

第十六条 考试组织

 一)各市( 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 10部门关于进 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 知》(教学〔20124 号)和《关于印发< 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 工作方案> 的通知》(陕招委〔20141 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 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各司其职, 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二)考点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的要求设置。 考点应在开考前 1小时重点对考生可能出入的场所和区域,包括 考场、通道、卫生间等进行再检查,并对可能放置无线电作弊设 备的区域和物品进行全面排查,如垃圾桶、桌椅下等,确保手机 等无线电作弊设备无法藏匿。所有考点要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 (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考生入场身 份验证,严防替考;强化考点入口和考场入口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 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每个考场至少配备 2名监考员, 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考试期间要加强无线电 信号(含 5G)屏蔽,切实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 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考务人员 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考中要督促监考人员严 格考场巡查和考生监督。积极推进技术赋能考务工作,有条件的 市区应积极推进成人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

 三)考试组织由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工作规 则执行教育部《202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 规定》。

 四)加强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管理。所有保密室、考场、试 卷分发场所必须在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实现网上巡查,保密室还 应实现实时智能巡检功能。各市( 区)应确保试题试卷保管和考 试期间监控不中断,监控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录像资料保存 完整。所有考点须设立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专用安全通道,监考 人员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达考场。保密室监控录像实行 6小时回 放,试题试卷分发场所录像实行当日回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 施。各市(  )汇总回放查看情况,填写《2025年成人高考试卷 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市区负责人签字、盖章), 每天21 00前通过传真或工作群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各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考点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监 考员和视频监考员由考点主考或考区相关负责人聘任,不得由补 习班或辅导班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各市( 区)、考点要层层签 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签订岗位责任书,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考试期间,监考、巡考 或其他工作人员要接受金属探测仪的检测,不得将手机及照相、 摄像、扫描等器材带入考场和有关考务工作场所。

 六)各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 10  16 日派正式在编人员  持介绍信到印刷厂领取试题,试题拉运车辆须安装试卷运送视频  监控定位设备。考试结束后,10 20 日将答题卡、备用试题及备  用答题卡、考场记录单、试场编排表、缺考数据光盘等送达成人  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站,考点及保密室监控录像保存备查。试  题试卷的运送、保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评分参考考务管理  办法(暂行)》,在保密期限内不丢失、不泄露。

第十七条 成人高考实行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评 卷工作。考生可通过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包括 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 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 一致,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对考生查卷。复核 办法为: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 区)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 区)招生考 试机构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市( 区)招生考试 机构通知考生。

第十八条 各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 涉嫌犯罪的,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机构等依法开展  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对不遵守诚信承诺、有考试违规行为  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 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公安机关将按  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按照上述法规处理外,同时给予暂停参加成人高考 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更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由他人 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 生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1 号)要求,所有违规考生 的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将建立考试诚信电子档案,报教育部备案。

 

第五章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材与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成 人高校必须确保录取网络畅通。录取工作于 12 月进行,实行“学 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 的录取办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 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 由招生学校根据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的原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和录取的 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 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 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 履行监督职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第二十条 成人高校招生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 育考试院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招生计划 和考生统考成绩按类别、分层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 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 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高起本、高起专的 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专 升本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专升本教育学类 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

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 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起本兼报高起专第 四、五志愿的录取,在高起专第三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

第二十一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前进行。省教

育考试院将通知各招生学校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 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及时通过教育部 “全国 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一)获得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 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 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 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 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 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 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含振  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  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  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陕西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四)退役军人凭身份证、退役证及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 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陕西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五)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总分上增加 50 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 确定。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增加 20分投档, 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 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 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 “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 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 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 25周岁以上的考生(2000 12  31  前出生)。

(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总分上增加 10分投档,是 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按照顾 分值较大的一项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

(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照片、成绩、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 汇总建立,招生学校录取时在网上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 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 寄考生本人。

第二十四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缺额和线 上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时向教育部报 送当年录取新生数据库。

第二十六条 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 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不能进行成 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七条 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下一年春季入学。新 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 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 号)要求,严格学籍注 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 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录取照片、电子档案等逐 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 “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 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 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 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 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毕业证 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成人高校应在录取新生报到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资格复查, 复查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附件

 

2025 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

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完成时间

 

 

 

 

1

修订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 印发招生文件和有关表、册;

修改网上报名程序,进行软件调试; 确定报名信息确认点;

编辑、公布招生专业目录;

召开考务工作会,培训市( 区)工作 人员,安排考务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

 

 

 

 

8 月中下旬

 

2

网上报名;

信息审核及确认; 网上缴费。

省、市、县(区) 招生考试机构

 

9 月上旬

3

试场编排、汇总有关统计表。

省、市招生考试 机构

9 月中下旬

4

公示免试及照顾考生名单。

省、市招生考试 机构

9 月底

5

召开评卷工作会议;

完成网上阅卷准备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

10 月中旬

6

考点工作人员培训; 安排考试值班工作。

省、市招生考试 机构

10 月中旬

7

发放和领取试题、考试用表、条形码。

省、市招生考试 机构

10  16 

8

考试。

省、市、县(  ) 招生考试机构

10  1819 

9

评卷工作站人员报到,送交试卷。

省、市招生考试 机构

10 20 

10

网上评阅试卷。

省教育考试院

10 月下旬 11 月上旬

 


 

 

序号

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完成时间

 

11

统计考生成绩,打印有关统计表,划 定、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发布 考生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

 

11 月中上旬

12

制定网上录取实施细则;

进行系统调试;网上录取。

省、市招生考试 机构

12 月上旬

13

汇总上报有关统计表,总结招生考试 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

12 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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