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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7-03 16: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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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点: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经研究决定,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陕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教学点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不超过各教学点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学术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和各种组织行政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按期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各科目平均成绩在80(含)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学士学位外语成绩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各教学点提出申请,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评定表》。

 2、教学点结合在读期间德育、学习等综合表现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须同时在教学点校内、网站以及QQ、微信等教学工作群公示三日,无异议后由教学点按照名额上报推荐名单。

3、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综合初评学生各方面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定,经公示三日无异议后,由继续教育学院正式发文表彰。

五、报送材料说明

各教学点请于62412:00前报送:公函、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优秀毕业生推荐评定表》。

其中公函及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465926362@qq.com所有材料纸质版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按时交至教学管理科

六、表彰办法

学校对评选通过的优秀毕业生授予“陕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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