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陕西中医药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29-33271436
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12-26 09:03:48
A A A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场秩序,特制定以下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一、巡考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熟悉《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规定》等,了解考试的组织环节要求和注意事项,佩戴巡考证。

二、巡考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考点的考风考纪,考试的组织、考场的布置、试卷的保管、交接和签收等。

三、巡考人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

四、对于路途较远的考点,巡考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到达,近处的考点提前一小时到达,对考前准备情况进行巡查,包括考场布置、监考安排、试卷保管等,发现问题及时向考场主监考提出,并限期整改。

五、巡考人员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点,监督、检查监考人员到岗情况、试卷领取、签收及分发情况。

六、考试期间,巡考人员应对每个考场进行巡视,对考生证件进行抽查,对考场出现的违纪行为或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或制止。

七、考试期间,若出现突发事件,巡考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及时给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八、对考点不坚守岗位,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监考人员,巡考人员有责任向考点主监考提出更换或改进意见。

九、考试期间,若出现试卷有误或印刷错误,应及时给予考试准确答复,由此导致考生不能按时交卷时,巡考人员有权决定当场考试时间延迟5~10分钟。

十、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将考点试卷于当日带回交考籍办公室。

十一、巡考人员要认真填写巡考记录单并及时交至考籍办公室。

 

                        

                                             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