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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学过程实施细则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3-06 18: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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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教学过程实施细则

为明确业余教学任务,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把教学工作落到实处,以保证教育质量。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程与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教学过程是落实教学任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所必须的途径与措施。规范实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必然要求。校内外各教学点务必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认真执行该《细则》。

第二条 业余面授教学由若干教学环节有机组成,其主要环节包括面授、自学、作业、答疑辅导、实验、实习、考核、毕业论文及答辩等。

第三条 各课程均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主讲教师承担面授、指导、自学和实验(实习)、考核命题、评卷和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有较高业务水平和教学经验。主讲教师由专职或兼职教师担任。

第四条学院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负全责,各校外教学点向学院负责。在面授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并应有效发挥教学点所在地医疗卫生教育资源。

第二章 教学准备

第五条 校外各教学点要按照“合作办学协议”和学院有关规定与要求,做好各项教学保障工作,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条 教师要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并结合教学和在职学生的特点,认真充分备课。

第七条 各教学点要及时将教学大纲、教科书、自学指导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等发到学生手中。

第八条 学生参加面授、实验、考核、集中答疑辅导、毕业典礼之前,学院和教学点要根据有关规定与要求制订工作安排,落实好场所和设备,加强组织管理与协调,保证各项教学环节顺利进行。

第九条 对新增专业,各有关科室、各教学点要在开学之前,认真做好教学方面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得推迟开学时间。

第三章 面授

第十条 面授是成人教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师传授知识技能、指导在职学员全面掌握教学内容和自学方法的必须的课堂教学活动。教师上课,要注意与学员交流与互动,以民主的教学作风,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面授课堂保持一种活跃的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 面授教学要贯彻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和少而精的原则。教学过程一要体现传授知识技能与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医德教育两个基本任务的关系即教书育人宗旨;二要在体现医学实践性和社会性的同时重视理论的指导作用;三要体现精选内容、解决疑点难点、突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培养学员自学能力的教学思想。教师要在面授期间解决学生自学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二条 注重发挥学院教育资源。学院应依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觌定,主动承担面授教学任务。各教学点要根据在职学生工作的实际,积极配合并合理安排面授教学时间。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面授学习。各教学点要严格对学生参加面授的考勤、严格面授期间的请假制度。面授出勤情况占其该门课程总成绩的10%。

第十四条 学生在参加面授期间,要服从管理、尊重老师、遵守课堂纪律、集中精力、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虚心接受每门课程的讲解。

第十五条 班主任要做好面授期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严格纪律,严格考勤,教育学生自觉树立良好学风和班风。

第四章 自学、作业、答疑辅导

第十六条 自学是学生有计划、有目的的个人学习活动,是成人教育特定的主要学习环节。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钻研教材、阅读有关辅导资料、自选练习、完成自学作业,并做好学习笔记,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

第十七条 学生应根据教师的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制

订自学计划与安排,尤其是要抓好面授之前预习性自学和面授后的复习性自学环节,做到课前心中有数、带着问题听课,课后加深理解,巩固所学,以提高自学效率。

第十八条 在面授生相对集中的地方,教学点要利用节假日或晚上组织自学小组集中自学。通过小组集中学习讨论形式,促进自学。

第十九条 业是检测和巩固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主讲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布置作业,以帮助学生消化、巩固所学知识。作业题应有一定水准,作业量、作业次数要适当。

第二十条 学生必须独立认真地完成作业,并及时上交。发现抄袭作业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并令其重做。对未按规定上交作业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 教师要及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作业成绩占该门课程综合成绩的20%。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通过辅导答疑或面授方式进行讲解。

第二十二条 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都要主动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在自学、面授以及作业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凡开设课程均应安排答疑辅导时间。答疑辅导形式以集中讲解和书面解答为主。

第五章 实验、实习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实习是提高学生技能操作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教学环节。学院和各教学点都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认真负责地组织并完成好实验、实习任务。

第二十四条 实验课要保证实验条件、指导力量、操作程序和实验质量。实验教学要在学院或具有良好实验条件的教学点进行,不得敷衍应付。

第二十五条 实习安排应视专业教学需要和学生在职从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安排好毕业实习。毕业实习要有组织、有目的、有要求,并要加强毕业实习期间的检查指导,

不能放任自留。毕业实习期间可组织在职学员到边远贫困地区进行义诊活动、开展农村医疗卫生现状与改革的专项调研,以提升毕业实习实践水平。

第二十六条 凡医疗类专业学生,必须按专业要求于毕业实习结束后,提交本人独立完成的规范大病历5(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

第六章 毕业论文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完成的总结性作业。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受到科学研究的

基本训练。论文评定及格者,方准予毕业。

第二十八条 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指派教师、审定论文选题、督促检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制定论文评审标准、审定论文成绩、推荐优秀论文。

第二十九条 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主治医师)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指导论文选题和撰写方法、介绍有关文献资料、及时检查了解论文进行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导。论文指导教师可由教学点指定,也可由学生在其所在单位选聘。毕业论文一律由学院评审。

第三十条 毕业论文由学生独立完成,凡抄袭或“网上”下载者,一经核实,除批评教育外,还要限期重新撰写,否则,不予毕业。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论文应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进行答辩。

第三十二条 展毕业论文评优活动,建立毕业论文档案。

第七章 考核

第三十三条 考核是督促学员刻苦学习、检验教学成果、改进教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教学环节和主要手段。学院和各教学点都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以对国家、社会和学生个人负责。

第三十四条 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其考核方式应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包括实际技能考核、毕业论文评审等实行四级分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第三十五条 考核命题要以教学大纲、教材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比例要适当,不出偏题、怪题,题量大小要与考试时间相一致。每门课程应准备两套水平、题量相当的试卷,同时配有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同专业、同年级、同课程、同学时的考试,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

评分标准。命题教师由主管系主任或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公

室主任选派,试卷要经主管系主任审阅。

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试题库。

第三十六条 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复习辅导工作。通过复习辅导,使学生对所学课程的知识和理论系统化、条理化。但复习辅导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指定考试重点或作任何与试题有关的暗示等。

第三十七条 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格考试管理规定、严格考试纪律。安排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的人员监考,考场按单人单桌编号排列。每个考场需有1名主考和2名监考人员,并要安排巡考人员。主考、监考及巡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及时处理违纪与作弊行为,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第三十八条 学生达到规定的考勤要求,并完成教学中规定的作业、实验等后,才能参加该课程考核。

凡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格考试请假制度,严格补考制度,坚决杜绝学生在考试问题上的投机取巧行为。

第三十九条 主讲教师要严格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考核成绩,并认真填报成绩单。

第八章 检查评估

第四十条 检查评估是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学院以该《细则》为基本依据,定期不定期对各教学点的教学过程进行检查评估。通过

检查,发现问题,改进教学工作;通过评估,强制规范教学

过程。

第四十一条 对于认真按照本《细则》组织教学,切实履行教学点职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本《细则》组织落实教学,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视问题程度和后果状况给予减少该教学点学员、停止新生入点或撤消教学点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79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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