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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4-30 2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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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聘用人员

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院全体聘用人员,包括学校聘用人员和继续教育学院院聘人员。

二、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德:指个人应具有的政治思想品德以及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能:指个人应具备的与所从事工作及处理事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技能水平;勤:指认真履职,自觉遵守学校工作制度、日常出勤、加班情况等;绩:指个人在从事的本职工作中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其所从事工作的数量与质量两方面取得的实绩;廉:指执行廉洁自律各项纪律情况。

三、考核原则及计分办法

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全面,“谁用人、谁考核”的原则。采取以部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和续聘的依据。

计分办法:每年底采取民主测评打分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由院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体职工参加;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聘用人员所在科室负责人最高打分为60分,其他职工最高打分为20分(取平均值),院领导最高打分为20分(取平均值)。

四、考核实施

(一)考勤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天均进行上下班签到考勤,考勤采取打卡签到形式,因病、因事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病假时间超过3的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经批准后有效。

(二)科室考核细则

1、日常工作

1)服从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全年工作无差错。

2)工作积极,态度好,质量高,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3)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无投诉。

2、加分项目

1)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院级及以上表彰的,每项表彰加1分;

2)积极撰写与院内工作相关的新闻、信息,被院内媒体(包括院内网站)刊发的,每一条加1分;被校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的,每一条加2分。

3、扣分项目

1)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每发现1次扣1分;

2)迟到、早退、脱岗时间超过2小时的以旷工半天计算,旷工半天扣1分,1天扣2分;

3)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从超过之日起,每天扣1分;病假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从超过之日起每天扣0.5分;

4)集体活动(单位组织的本人应该参加的各种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缺勤1次扣1分;

5)对工作不负责任或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所在科室和学院工作受到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上述日常工作考核及加减分项目由各科室负责人统计实施。

(三)考核等次

年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按聘用人员的20%比例确定,原则上以考核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等次,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结果

根据年终考核得分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最终考核等次,由院党政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报聘用人员年终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年终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者优先续聘。

(二)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存在以下情况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学校、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不服从科室负责人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的;

4、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经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5、因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工作失误,对所在科室和学院的正常工作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6、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治疗期满出院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7、达到院内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年龄上限,合同期满者;

8、其它应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六、本办法自202051日起实施。

 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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